1過去需水預測普遍偏大的原因
水資源預測對于水資源規劃和管理是十分重要的,不僅必須要做而且必須力求準確,以為水資源規劃提供基本依據。但是,實踐業已證明過去的預測有很大的系統性誤差即普遍偏大。通過預測經濟社會的發展規模和用水定額的方法來分類預測工業需水量、農業需水量、生活需水量和總需水量的預測方法,從表面的直接原因來看,往往一方面灌溉面積、工業總產值等經濟規模的預測值偏大,另一方面灌溉定額、工業萬元產值耗水率等用水定額的預測值也偏大。但之所以如此,還有著更深的體制方面的原因和預測本身的復雜性因素。
第一,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發展速度偏好,決定了各地的灌溉面積、工業總產值等經濟指標的預測值總是偏大。
第二,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向上級要投資、要水資源的本位主義傾向,決定了各地用水定額值往往定得偏大。
第三,除了人們在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心理和行為的影響之外,水資源需求預測偏大的更為根本的原因是經濟規律的作用——水價與水資源需求的關系。計劃經濟下水資源被低價甚至無償使用,因此在現實生活中水資源總是被過度消費甚至浪費(主要是生產用水,城市生活用水在“重生產、輕生活”的傾向下倒是比較低)。而且在水資源需求的預測中也總認為這種過度的用水標準為理所當然,水資源需求預測往往只考慮如何充分滿足糧食產量、工業產值快速增長的需要,很少考慮供水、用水的成本和效益,所以用水定額定得偏高。但實際上從80年代中期開始,“有償用水”的觀念已逐步深入人心、供水價格也已逐漸調高,而供水價格的調高必然對水資源需求有抑制作用,因此實際的受供水價格抑制的水資源需求必然比原來預測的不考慮供水價格作用的水資源需求低很多。在今天“有償用水”的觀念已深入人心、供水價格逐漸調高的新形勢下,這種不考慮價格的影響、不考慮水資源供求的經濟規律的預測方法肯定是行不通了。
第四,原來的水資源需求預測方法關于社會經濟系統對水資源缺乏的適應性調整能力估計不足。面對水資源不足,社會經濟系統并不會簡單地按照所謂的預測缺水百分之幾、產值就會損失百分之幾,更不會坐以待斃,而是可以進行一定的自我調整。除了在不改變經濟結構的前提下增加節水措施之外,還可以對經濟結構進行調整,發展節水型產業。這其中也是經濟規律在起作用:一方面有水價提升對高耗水行業、工藝的抑制作用,也有水價不到位的條件下出現“有價無水”(對應于過去物質匱乏時期的“有價無貨”)時的缺水風險損失的選擇作用。
第五,預測本身的復雜性。預測的實質是根據過去的經驗外推未來的情形,如果外推預測的時段比較長,這種外推的可靠性就大打折扣。而且根據可持續發展的原則,新的水資源預測和規劃必須考慮生態環境用水,更增加了預測的難度。因為這既牽涉到對生態系統本身的運動規律的掌握的問題,還與人們的環境意識、對生態環境的要求程度即生態環境的保護標準有關。而不同的人和機構對生態環境保護的標準的認識是很不一樣的,而且人們的環保意識是不斷變化的,因此對生態環境需水的預測必然存在較大分歧。
2 水資源有效需求——考慮用水效益與成本的實際水資源需求
水資源有效需求是一定經濟價格水平下人們愿意支付且有支付能力的可以實現的水資源需求。“愿意支付”意味著用水的邊際效益不低于邊際成本。水資源有效需求不同于按純自然規律和工藝過程達到****(或較大)產量時的需水量(如按通常的由灌水實驗定出的灌水定額計算的需水量),而是在一定的價格水平下、按照用水的邊際效益不低于邊際成本的經濟原則所決定的需水量。水資源有效需求與原來的水資源需求的****不同是:水資源有效需求是隨水價的變化而變化的,而原來的水資源需求是不考慮水價的影響的,也即不隨水價變化而變化。
3有效需求才是水資源需求預測與管理的核心
在此,我們特別強調水資源需求預測需要一個觀念的轉變:即水資源需求預測應是對受經濟規律決定的、一定供水價格下的水資源有效需求的預測,而不應是原來的不考慮供水成本、不計效益的生產過程的****(或較大)需水量。在經濟生活中起作用的是有支付能力的、可以實現的有效需求,而不是人們生活和生產“想要”的需求。打個比方來說,現在我國宏觀經濟已經步入買方市場階段,出現了供過于求、需求不足的問題。但真的是我國人民生活都已很富裕、東西多得用不了嗎?不是。實際上我國還有數千萬衣食存憂的貧困人口,城里有很多下崗工人生活很苦,農村有數以億計的孩子得不到他(她)們所期望的教育。這就是嚴酷的“貧困與過剩共存”的矛盾。一方面有很多東西賣不掉,另一方面有很多人很需要這些東西但沒錢買。因此潛在的人們的需要與現實的有效需求雖然有聯系,但卻是兩回事。在現實經濟生活中,起作用的是有效需求,而不是潛在需求。
對某種商品的潛在需求不能實現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是雖需要但沒有支付能力,二是盡管有支付能力但從經濟效益來說不合算。對于前者,需求者的現實表現是無錢購貨、生活的絕對貧困、企業的停工破產等等;對于后者,需求者的行為表現是節約、尋找替代品、調整產品產業結構等等。從水資源來說,兩種情況都存在,前者表現為“貧困者”(窮人、不景氣企業等)不得不減少用水量或降低用水質量,后者表現為“富有者”(富人、效益好的企業等)節約用水、提高用水效益等等。因此把水資源需求預測的對象從潛在需求改為有效需求是恰當而必要的。
按照水資源有效需求的概念,水資源預測必須綜合考慮供水價格水平、用水效益水平和節水投資水平。也就是說,水資源需求不再是獨立的,既不能脫離供水來獨自預測,也不能獨立于用水的經濟效益和節水成本之外,水資源需求預測必須與用水成本、用水效益和節水成本聯系起來。相對于以前的隔離供求分別預測和不考慮用水的成本和效益的水資源需求預測,這應當算得上水資源供需預測和規劃的一場革命。
按照有效需求概念預測水資源需求,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規律的必然要求。水是有價的商品,水資源的開發、利用、節約、保護、治理,都要遵守客觀經濟規律。從供水預測和供水工程的規劃來說,必須考慮供水成本、水價和一定水價下的銷路。如果供水成本較高、用戶難以承受較高的水價,就可能出現供水沒有銷路的問題。“引黃濟青”工程就是一例。由于引黃供水成本太高,青島市一般情況下不愿用引黃工程來供水。由于缺少用戶,而且“引黃濟青”工程主要是為青島市建造的,為了維護工程和收回工程投資,被迫采取不用水也得交錢的辦法。這說明該工程在經濟上是不合理的。從水資源需求預測來說,必須考慮水價對水資源需求的影響。水價不僅會影響用水定額,也會影響水用戶的規模。較高的水價,必然會抑制高耗水的用戶的發展。例如隨著供水價格的逐步提升,高水價很可能把首都鋼鐵公司擠出北京。因此,如果還是按照用戶規模乘以用水定額的預測方法,就必須考慮水價對用戶規模和用水定額的雙重影響。對農業灌溉而言,水價提升必將使充分灌溉成為歷史。
同時,水資源有效需求概念,也為按照可持續發展原則管理水資源需求提供了一個有效的手段。為了實現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再也不能走“以需定供”的老路,而必須根據保護生態環境前提下的水資源開發利用潛力,“以供制需”,統籌安排經濟社會的發展。這其中水價是調控杠桿,水價作用下的水資源有效需求是實現供需平衡的機制。